作者: 时间:2025-06-05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资产数据与财政部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有效对接,现就2025年资产业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春季学期资产业务单据的递交截止时间为6月27日17时;
秋季学期开学即开始受理资产业务,单据的递交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17时;
逾期未将纸质版单据分别交至资产处和财务处,相关业务将不予受理。
经费是否可以购置资产请咨询业务主管部门;报增业务请咨询资产处魏老师,电话88816801;报销业务请咨询财务处前台,电话88816668。
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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