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科工作职能

作者: 时间:2019-06-20

(一)、固定资产管理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对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进行过程性管理,制定相关管理程序和实施细则;

3、组织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单位进行年度常规设备家具和大项目购置计划与预算上报工作。对预算进行分类汇总,按照相关配置标准进行

项目分析与可行性论证,经过必要的调整控制、审核审批程序后,予以立项执行;

4、组织校内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单位进行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等专项资金项 目的申报工作,并对上报项目进行筛选整合及

汇总,填报相关申请材料后上报学校,经后续评审后进入项目库。负责对已批复的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实施与结项;

5、对重要货物类采购合同项目的采购需求、货物接收、施工进度、现场协调、项目合同验收、合 同审核付款,售后服务进行协调、控制与监督;

6、负责组织、协调设备家具日常管理,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维修维护,校内设备家具的调转使用;

7、依据校内相关账务审核审批和实物处置程序,对校内废旧设备家具进行报废销账与实物处置。

8、固定资产进口免税备案相关工作。

9、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定期清查盘点工作。

(二)、账务处理与信息管理

1、对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数据维护;

2、审核校内各类固定资产报增手续,各类固定资产信息经审核无误后进入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3、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申报表,履行校内相关审批程序后办理销账手续,进入信息系统核减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并按有关规定将

账务处置信息数据上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审批;

4、定期与财务处进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向财务处推送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增减值、部门调转、累计折旧等固定资产账务信息与数据;

5、向教育部、财政部、国管局等上级部门报送国有资产报表,填报各种信息数据。为学校职能部门和资产管理决策提供固定资产信息与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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